◆关于做好我校各部门(学院)归档工作年度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1-04-23 16:29:15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单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馆《关于做好我校2020 年部门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景院档字〔2021〕1 号)的有关要求,2021年5月10日前,各职能部门要完成上一个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并移交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完成上一个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并自行保管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部门归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参照兄弟院校经验做法,我馆拟从本年度开始各单位上一个年度档案的归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评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检查验收时间

2021年5月10日—15日

2.二级学院检查验收时间

2021年5月15日—25日

二、工作方式

1.职能部门检查验收方式

根据各部门档案移交档案馆的实际情况进行验收评分

2.二级学院检查验收方式

    根据实地查验各学院档案的归档与保管情况进行评分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做好自查。

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本单位档案的归档工作,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要直接负责本单位本年度的归档与移交(保管)工作,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各职能部门的《自评表》随档案移交时一并报送档案馆;各二级学院的《自评表》在学校档案馆人员来学院查验时同步报送。

2.查缺补漏,以评促建。

各单位要以本次年度归档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部门立卷》范围与要求全面查找本单位在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做到查缺补漏;认真对照《年度部门归档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要求逐项检查核实,做到立行立改。

本次检查验收的评分结果将报送学校平安建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纳入学校的年度综治考核。

附件:2020年度部门归档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自评)》

 

 

                                     档案馆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