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工作职责
档案馆是保存学校行政、教学、科研等重要档案信息的职能部门,也是为广大师生和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业务部门,具有指导、管理、检查监督全校档案工作的行政职能。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指令和任务。
2、负责建立健全全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
3、负责执行有关档案的保密制度,加强库房的科学管理,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完整、准确、系统。
4、负责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和保管学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含电子文档)。
5、负责做好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不断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学校和社会发展。
6、负责做好档案馆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工作。
7、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和管理,负责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各部门档案工作的执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8、负责开展档案宣传、咨询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档案法制意识,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9、负责组织开展档案理论和业务学术研究,组织参加档案工作研讨、协作与交流活动。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馆长工作职责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在分管校领导的带领下,负责档案馆全面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指令和任务。
2、做好党风廉政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3、严格执行学校财经纪律与财务制度,做好“三重一大”事项。
4、建立健全全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
5、严格执行有关档案的保密制度,加强库房的“八防”及安全消防管理,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完整、准确、系统。
6、做好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更好地服务学校和社会发展。
7、不断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和利用网络化工作。
8、加强对全校二级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9、组织开展档案宣传、咨询活动。
10、组织开展档案理论和业务学术研究,组织参加档案工作研讨、协作与交流活动。
1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副馆长工作职责
协助馆长组织开展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分管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务平台、网站及微信工作群等相关工作。
2、分管本部门的平安建设(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做好档案的安全(含库房)管理工作。
3、分管档案的收集与归档工作,负责做好接收、整理、分类、编目、登记、鉴定、统计和保管学校各类永久、长期的档案及有关资料(含电子文档)。
4、分管档案的查阅工作,做到查档及时、迅速、准确、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5、分管档案信息化工作,负责做好指导与统筹全校网络版档案系统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6、负责对各学院档案收集与保管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7、负责全校专兼职档案人员队伍的组建、培训与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每年“6.9”国际档案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9、完成分管校领导及馆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馆员工作职责一
协助馆领导做好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各部门档案的收集工作。
2、参与日常查档工作。
3、负责本部门政务平台(含各类文件的收发、呈送、传阅、归档)、网站及微信工作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4、负责本部门财务经费预算编制申报与日常报账,以及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平安建设(安全稳定)的日常工作。
6、负责本部门筹办各种会议及记录、纪要与报道等工作。
7、协助组织开展“6.9”国际档案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8、协助组织开展全校专兼职档案人员队伍的组建、培训与管理的工作。
9、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制度的拟定等工作。
10、参与数字化建设及档案的保管、销毁、鉴定、编研、统计等工作。
11、负责本部门场馆卫生与安全(含门禁)管理、节假日值班安排等工作。
12、协助开展有关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3、参与本部门馆各类设备(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空调、去湿机等)的采购、管理、维护和报废工作。
14、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馆员工作职责二
协助馆领导做好日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网络版档案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2、负责对收集来的档案,进行整理、立卷、编目、录入、消毒和上架等工作。
3、参与日常查档工作。
4、负责做好档案库房“八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的印章管理工作。
6、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入库、调拔、报损等工作。
7、负责本部门报刊、资料、信件的收发工作。
8、参与“6.9”国际档案日的宣传教育工作。
9、参与本部门平安建设(安全稳定)的日常工作。
10、参与全校专兼职档案人员队伍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11、参与开展有关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2、参与到期综合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13、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