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校平安办《关于开展景德镇学院 2023 年年中平安建设(安全稳定)工作考评的通知》(景院平字〔2023〕20 号)和校档案馆《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度档案收集有关事项的通知》(景院档字〔2023〕1 号)的工作要求,现就对各教学学院2022年度档案收集整理与集中保管情况进行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安排
序号 | 日期 | 时间段 | 学院 | 备注 |
1 | 6月28日 | 9:00-10:00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兼职档案员 对接工作 |
2 | 10:00-11:00 | 音乐舞蹈学院 | ||
3 | 6月28日 | 14:30-15:30 | 外国语学院 | |
4 | 15:30-16:30 | 教育学院 | ||
5 | 6月29日 | 9:00-10:00 |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 |
6 | 10:00-11:00 | 人文学院 | ||
7 | 6月29日 | 14:30-15: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8 | 15:30-16:30 | 信息工程学院 | ||
9 | 6月30日 (周五上午) | 9:00-10:00 | 体育学院 | |
10 | 6月30日 (周五下午) | 15:00-16:00 | 陶瓷美术与设计艺术 学院 | |
11 | 16:00-17:00 | 经济管理学院 |
二、考评方式
根据实地查验各学院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保管情况进行评分。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做好自查。
各教学学院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亲自部署本单位档案的归档工作,各学院兼职档案员要直接负责本单位该年度的档案收集整理与保管工作,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查缺补漏,以评促建。
各教学学院要以本次年度归档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二级学院归档范围》要求全面查找本学院在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做到查缺补漏;认真对照《学院(部门)归档工作检查验收考评细则》要求逐项检查核实,做到立行立改。
本次检查的评分结果将报送学校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一:各二级学院归档范围.docx
档案馆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