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院办发〔2018〕51号)
一、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2、负责制定本部门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严格按照档案归档范围做好本部门材料的形成、收集和初级档案管理工作;保管好本部门的自建档案,按统一要求建立档案目录。
4、协助本部门人员将要归档的文件、材料、图纸按归档要求立卷归档,并定期向档案馆移交。
5、及时反映本部门人员对档案工作的建议和要求,按时提供本部门自建档案利用效果情况。
6、完成档案馆交办的其他工作,服从领导分配、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团结互助精神,做到分工不分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任务。
二、责任与权限
1、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和保管负责。
2、对本部门新形成的档案按规定时间负责归档。
3、宣传档案的作用和重要性,有权检查本部门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档案管理的提出意见并督促及时纠正。
4、参加本部门各种设备开箱、产品鉴定、科技成果鉴定会议等活动,做好形成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5、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及其他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活动。